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如到期前惠州供电局未有新的招标结果,适用时间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并签订新的合同前。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若上级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代理的使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本次招标结果的相应业务类别提前终止,招标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及其所属单位提供2018年施工、服务及物资等招标与非招标采购的代理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类(包括科技、技改、修理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项目、安全监管项目、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及相关咨询等)、物资类(包括基建、大修技改、营销、信息类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等)、信息类(包括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开发及相关咨询等)、规划类(包括电网规划、可研-设计及相关咨询等)、营销类(包括除物资外的营销类项目及相关咨询、管理咨询服务等)、综合类(包括教育培训、福利、劳保、办公及相关咨询、财务审计相关业务等)、基建类(包括基建项目的施工、监理、总承包项目及相关咨询,设备监造及物资管理相关咨询等)等专业的招标代理(含限价编制或审核)服务,并按规定要求做好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文件资料的保存及归档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惠州供电局2018年招标与非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1 标包1 873 0
上述项目概算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