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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张家塔排水沟渠、人行桥及行车桥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慈利县张家塔排水沟渠、人行桥及行车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张家塔排水沟渠、人行桥及行车桥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地区[2008]3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张家塔排水沟渠、人行桥及行车桥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张家塔

2.3  规模:主要用于解决廖家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经仁和村张家平溪至澧水河的排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无盖板排水沟渠975m,有盖板排水沟渠25m,车行桥1座,人行桥7座。招标控制价2754517.02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无盖板排水沟渠975m,有盖板排水沟渠25m,车行桥1座,人行桥7座。(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均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5日17 :0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65495818@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9时00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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