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聚八路商鼎路、木兰大道沙河交汇处、汇聚九路佳海南门10KV配电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汇聚八路商鼎路、木兰大道沙河交汇处、汇聚九路佳海南门10KV配电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8】019号
2.3项目实施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
2.5预算控制金额:约49万元
2.6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承装伍级、承修伍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4开标时,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人的查询结果;(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以后的时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 2018年1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