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信息
(一)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二)采购标的:三亚供电局2018年新区配竣工投产项目结算审核机构。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简介:预计2018年度具备工程结算条件的项目有26个,现需委托结算审核单位对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招标最高限价8.9万元(暂定价),具体项目数量及造价咨询金额以服务期限内具备工程结算条件的项目为准,如在服务期间出现总结算审核费(含奖励部分)以超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要求的100万,则自动终止框架合同及结算审核服务。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有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通用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机读档案资料(近3个月内打印有效)。(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4)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为防止投标单位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c.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d.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恢复投标资格的及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或是在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月1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