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平县漠沙镇生活垃圾收运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平县漠沙镇生活垃圾收运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A2018009
2.3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1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7 辆 载重1t
2 0.5t三轮摩托保洁车 20 辆 载重0.5t,配置2.5m3勾臂箱41个
3 垃圾桶 264 个 240L
4 果皮箱 65 个 120L
备注: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采购预算:¥1,300,000.00元。
(3)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用户所指定交货地点)。
(5)本项目不分标段,需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