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
2.比选条件
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经衡发改备【2015】1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内。
3.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3.3投资额度:项目投资额约45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靠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招标专职人员证。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当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1月30 日~2018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休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专职人员证书原件、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自公告当日起检查部门出具)(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下午15时00时,
6.2.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的专职人员证及社保证明、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等参加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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