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荔县农村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
1.招标条件
2018年大荔县农村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已由大荔县水务局以荔水发〔2018〕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大荔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和四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招标。
监理标项: 2018年大荔县农村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Ⅰ标项:新建段家镇段家村、安仁镇小坡村东小坡湖、许庄镇上吕村三座涝池。
施工Ⅱ标项:改造提升长安屯、华原村等190座涝池。
施工Ⅲ标项:改造提升乐合村、羌白村等106座涝池。
施工Ⅳ标项:沙苑湖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8年2月2~6日(含节假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项3000元/套,监理标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地点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sntba.com)发布。
8.联系方式
大荔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地 址:大荔县奓巷85号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sn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