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华勘玻璃机械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秦皇岛华勘玻璃机械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时提供的以下材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3)开户许可证;(4)企业简介;(5)食品经营许可证;(6)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7)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30 日至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