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瀑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水区瀑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以 徐水发改【2017】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河段总长为3.6公里,起始点为长城北大街,终点徐水于庄闸。该河段治理主要包括,截污、管道修复,补水工程、清淤、生态景观修复、旁路工程、污泥处置、电气等工程。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地点为保定市徐水区。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为107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1日,施工周期为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6月30日,试运行周期为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截污、管道修复,补水工程、清淤、生态景观修复、旁路工程、污泥处置、电气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有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238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1.1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包括三家);
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4进冀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上公示页(在有效期内)(外埠企业)。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报名无效)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31日 至 2018年2月6日9:00-17:00(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本招标项目徐水区瀑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以 徐水发改【2017】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河段总长为3.6公里,起始点为长城北大街,终点徐水于庄闸。该河段治理主要包括,截污、管道修复,补水工程、清淤、生态景观修复、旁路工程、污泥处置、电气等工程。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地点为保定市徐水区。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为107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1日,施工周期为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6月30日,试运行周期为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截污、管道修复,补水工程、清淤、生态景观修复、旁路工程、污泥处置、电气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有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238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1.1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包括三家);
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4进冀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上公示页(在有效期内)(外埠企业)。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报名无效)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31日 至 2018年2月6日9:00-17:00(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