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车辆咨询监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批准文号及资金来源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下同)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专业)资格证书;
3.3 近5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监造项目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监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投标人的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与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厂(包括车辆电气牵引系统制造商)有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①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4、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96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6日止(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