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监理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计划工期: 2018年3月7日开工至 2019年3月6日竣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238万元 工程造价: 187.48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639000平方米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7]122号、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PPP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ppp融资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
工程规模:北一路(高速路至太行山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和西三路(黄河路至南二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总绿化面积63.90万㎡。
监理招标控制价:187.48万元。
计划工期:约365天;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数不少于3人;拟派项目监理员需取得监理员执业资格,监理员数量不少于4人。
3.3拟派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监理经验丰富,招标人将通过在后期组织法人及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约谈活动中验证监理部有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项目监理部总监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报名后拟派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不得更换。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在2017年1月份(含)以来不少于12个月依法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4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驻的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