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1
受华能营口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营口电厂2018-2019年度供水站10kV线路维护工程(熊岳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华能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熊岳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熊岳港,北临渤海湾,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华能营口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MW。一期工程于1986年12月国家计委批准立项,1992年8月8日正式开工兴建,安装2台原苏联进口的32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1995年11月29日和1996年6月14日移交试生产。
熊岳段自华能营口电厂6/10kV升压站10kV侧电缆端子始,至达子营桥北#173塔电源侧耐张线夹(含#173塔)止。其中: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12.58km,直埋电力电缆4.1km,直线塔42基,转交塔29基,水泥杆101基。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本工程总体范围包括:
1 范围所涉及到的线路、电缆、杆塔、基础等部位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消缺、事故抢修工作及所需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 设备的春、秋季节安全性检查工作。
3 线路沿线障碍物的排除及线路下方、周围树木清理工作。
4 消缺、事故抢修要做到24小时值班工作,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5 所维护设备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6 维护、消缺涉及到道路、场地等其他需要外部协调工作全部由维护方自行负责。
维护时间: 签订合同起至2019年12月31日。
质量目标:维护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不发生人身伤害。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10KV以上电力工程业绩或电厂电气设备维护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3、具备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1月31日9:00起至2018年02月0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