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玉环电厂位于浙江省玉环市,容量为4台100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垂直管圈水冷壁直流炉。汽轮机由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型式为:四缸四排汽。发电机由上海汽轮发电机厂有限公司制造,最大连续输出功率1000MW。
1.2招标范围:
负责锅炉底渣的运输(从电厂渣仓运至电厂灰场);负责渣仓排渣操作;负责灰场的管理、堆灰的推平、碾压、洒水、防尘;负责进行灰场覆土、碾压、洒水、撒种草籽(草籽投标人提供)、养护确保成活等;灰场设备及灰场建筑物的日常维护、运灰道路的清扫和洒水及防尘;负责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处理;负责车辆(指运渣车、推土机、辗压机)的运营(含燃油供应)、维护、保养、修理工作,车辆由招标人提供。
1.3服务期限:
服务期一年,计划从2018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23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期。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31日9:00起至2018年2月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招标文件费: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