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收犯监狱4、5、6号楼及医院冷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收犯监狱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收犯监狱4、5、6号楼及医院冷风机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内容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收犯监狱4、5、6号楼及医院冷风机采购安装项目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冷风机47台,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配套设施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配置 |
1 |
冷风机 |
风量≥2500m³/h,功率≥2.2kw,电压380V,出风口尺寸:680*680 |
2.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2018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10日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生产厂家具备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开具的专项授权,且其生产厂家具备具备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品牌需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维修服务点。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7年2月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8:30,节假日休息)报名。
4.2.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③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注:生产厂家需提供上述①~③项材料原件查验,并且所有材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留档;代理商需提供上述①~②项材料原件查验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开具的本项目专项授权(原件),以及生产厂家上述②~③项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留档。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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