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梨子至沙塘(X206)边界路改建工程已由湘交计统【2017】3号、 涟源市交通运输局以涟交发【2017】211号文第一阶段施工设计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源市金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 拟建项目处在涟源市金石镇境内,起始于杨荷村,途径常林村、山茂村、白云村,至终点沙塘村,路线全长5.935公里。该工程为改建工程,全线采用四级公路山岭重和丘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是22cmC30水泥砼面层+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础+12cm级配碎石底基层。
2.2技术标准:
- 荷载标准:公路—I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14)中的规定。
- 路基、路面宽度:路基宽7.0米,路面宽6.0米。
- 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地震动反应普特征周期0.35s,采用简易设防。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路基、排水工程、桥涵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 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处),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以上人员除不可抗拒原因,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3 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一年(2016年11月以后)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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