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电厂化学设备、空调设备、脱硫脱硝氨系统设备运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电厂化学设备、空调设备、脱硫脱硝氨系统设备运维工程。
项目地点:福建长乐筹东村华能福州电厂生产现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内容
(1)福州电厂化学设备系统运行;(2)华能福州电厂化学设备维护;(3)福州电厂生产区域空调维护;(4)华能福州电厂脱硫公用系统运行;(5)华能福州电厂全厂脱硫系统、脱硝氨系统设备维护;(6)华能福州电厂外包辅助工(仅2018年),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四、合同段划分、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项目预算:1500万元(服务期两年,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服务期限为:
本项目采用1+1招两年模式,合同每年一签,最多两年。第一年服务期限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年服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者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承包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时,应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后续年份也不再签订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且近2年内无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被通报;
5.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电厂同类工程的业绩,且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5.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7投标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31日9:00起至2018年2月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31日9:00起至2018年2月6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7.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