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机动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乌拉盖、修试)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机动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乌拉盖、修试)
2)项目编号:FZ2018-XDWZ-CG-GK001
3)批准文件编号:内电计划【2017】2号
4)投资金额:约117000元
2、分包情况: 共分为一包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分包
方案
1 35kV电压互感器 JDZXW-35W3 组 1 乌拉盖供电分局 共一包(117000元)
2 干式电压互感器 JDZXW-35 台 6 35kV阿其图变电站3台;35kV白音库伦变电站3台
3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LCWB6-110W2 台 1 220kV乌力雅斯太变电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投标人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所投设备材料应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加工等文字描述)。
5. 具有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同类型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
6. 依据《关于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投标人需为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资格预审的厂家,所以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货物《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 供应商近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查询内电物资〔2017〕36号《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