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塔什库尔干县2018年脱贫攻坚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经喀地交发【2018】13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县人民政府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 塔什库尔干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建设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施工为五个合同段,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第一合同段:大同乡小同村道路工程,长度23公里; 第二合同段:大同乡阿克托尕栏杆村道路工程,长度13.2公里及大同乡库如克栏杆村道路工程,长度1.5公里; 第三合同段:马尔洋乡皮勒村道路工程,长度32公里;第四合同段:马尔洋乡布候其拉甫村道路工程,长度13公里;第五合同段:达布达尔乡热斯卡木村道路工程,长度12公里; 监理为三个合同段:第一合同段:施工第一、第二合同段全过程建设内容监理,大同乡小同村道路工程,长度23公里;大同乡阿克托尕栏杆村道路工程,长度13.2公里及大同乡库如克栏杆村道路工程,长度1.5公里。 第二合同段:施工第三、第四合同段全过程建设内容监理,马尔洋乡皮勒村道路工程,长度32公里;马尔洋乡布候其拉甫村道路工程,长度13公里。 第三合同段:施工第五合同段全过程建设内容监理,达布达尔乡热斯卡木村道路工程,长度12公里;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内,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三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监理能力。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②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登记、劳务用工协议、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可携带印制二维码的复印件,如资质证书没有印制二维码的请携带原件。其他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套)。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18年2月13日11:00时,集中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行政综合服务“六个中心”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