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公用辅机及自动化元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受保山能源发展股份的委托,对“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公用辅机及自动化元件采购(二次)(招标编号:D5300000000118001018C1)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质或供货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勐梅河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上的高山峡谷中。电站站址距龙陵县城30km,距镇安镇10km,是勐梅河梯级开发的第一级引水式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x9000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1578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 5500h。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
香柏河一级水电站位于龙陵县城西北龙山镇横山村境内,香柏河口下游约3km的龙川江左岸,距龙陵县城13km,为径流式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1×2500KW。
二、招标范围
2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 招标范围:保山能源发展股份“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勐梅河一级水电站、香柏河一级水电站)公用辅机及自动化元件采购。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3 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独立设计、制造和供应相应设备的能力(若国家对此有特殊要求,请予以提供,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
3.3 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此类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无因设备质量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投运或系统设备事故的不良记录;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15年度、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3日起至2018年03月0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网(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