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单位的采购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彩钢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XY2018-ZXZB-G-029
二、中标原则:由评委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最后价格分与技术分相加,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评分标准附后)
三、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彩钢板采购
2、服务及验收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文件。
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6、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审核,否则不予报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文件;必须具有经销钢材类物资的资质。
2、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5、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近3年彩钢板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彩钢板基板要求生产厂家为宝山钢铁股份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无锡新大中薄板有限公司或同等规模大型钢板生产厂家产品;
五、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3: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