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招标编号:WRWC18-WZ-ZB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100%),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2018年第二批次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数量 |
WRWC18-WZ-ZB002-CLGLXT |
车辆管理系统 |
1 |
WRWC18-WZ-ZB002-WLAQSB |
网络安全设备 |
1 |
附表1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 |
资质业绩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WRWC18-WZ-ZB002-CLGLXT |
包01 |
现代化车辆管理系统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 |
1.投标人为厂家授权企业。 2.独立法人单位; |
95.3 |
1.5 |
/ |
WRWC18-WZ-ZB002-WLAQSB |
包01 |
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 |
1.独立法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单位; |
93 |
1.5 |
/ |
备注 :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1.1款规定。
(4)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并满足该包的资格要求。
(5)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6)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7)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8)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在项目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中全部列明,不得漏项、空项,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9)对于生产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10)对于生产商投标,应具有生产和产品试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生产设备和试验设备列表以及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对于合同价格、同配同价、甲方供货、监造与检验、质量保证、寿命周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合同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附录中逐项明确响应。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详见附表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投标。
代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包01:
a.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b.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c.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d.代理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e.制造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包02-03:
a.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b.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c.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d.代理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e.制造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f.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能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评标办法
4.1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分标名称 |
权重(%) |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综合物资 |
40 |
50 |
10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安顺市烟草公司2018年全市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省烟草公司安顺市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YGZ-2018-020)
其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采购主要内容:2018年全市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规模:¥750000.00元;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定期供货给需方;
二、资质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办公用品及耗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第4条资质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
四、投标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