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市体检中心因实际工作需求,需要采购中档彩色超声诊断仪1套,用于提高体检中心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该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北京市体检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8-184TC180Q1X5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体检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中档彩色超声诊断仪 | 1套 | ≥23英寸液晶高分辨率显示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
*2)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由其开户行出具的大于项目预算的资信证明原件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出具)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FDA和CE认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的产品应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果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如两家以上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亦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6)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产品型号国内用户的全称、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