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8年4月12日
招标编号:0747-1860SITCX040
中化国际招标受中化泉州石化委托,现对2018年4月4日发布的中化泉州石化炼化一体化优化项目260 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工艺包技术许可及专有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9.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人200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套在中国大陆境内单系列年产量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连续重整装置技术的转让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及工艺说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
“(4)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或被授权拥有连续重整装置技术,该技术的专利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1套单系列年产量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连续重整装置的技术转让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技术证明或专利商出具的授权证明、相应合同关键页(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及工艺说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原招标公告9、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变更为:(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履约记录良好、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三、原招标公告9、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费用分配比例等内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四、原招标公告中的“4.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变更为
“4.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五、原招标公告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变更为: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原招标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
地 邮 编: 100045
联 系 联 系 电 话: 18876588327
电 子 邮 件: chenyajing@sinochem.com
传 真: 0595-22231202
购买标书购买招标文件马翠玲、王晓斌
电 话: 010-59368971,010-59368256
传 真: 010-59368911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 户 名 称: 中化国际招标
账 号: 0200 0033 1925 0001 750
招 标 地 邮 编: 362103
联 系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0106
电 子 邮 件: Yangfan01@sinochem.com
传 真: 0595-27570567
招标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中化泉州石化纪检审计部
地 邮 编: 362103
联 系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2313
电 子 邮 件: qzshjw@sinochem.com
中化国际招标
2018年4月12日
招标编号:0747-1860SITCX040
中化国际招标受中化泉州石化委托,现对2018年4月4日发布的中化泉州石化炼化一体化优化项目260 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工艺包技术许可及专有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9.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人200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套在中国大陆境内单系列年产量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连续重整装置技术的转让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及工艺说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
“(4)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或被授权拥有连续重整装置技术,该技术的专利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1套单系列年产量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连续重整装置的技术转让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技术证明或专利商出具的授权证明、相应合同关键页(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及工艺说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原招标公告9、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变更为:(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履约记录良好、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三、原招标公告9、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费用分配比例等内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四、原招标公告中的“4.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变更为
“4.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五、原招标公告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变更为: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原招标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
地 邮 编: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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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95-22231202
购买标书购买招标文件马翠玲、王晓斌
电 话: 010-59368971,010-59368256
传 真: 010-59368911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 户 名 称: 中化国际招标
账 号: 0200 0033 1925 0001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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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中化泉州石化纪检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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