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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08N087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000万元(含税价),最终采购规模以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实际委托为准。
1.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细标段划分情况及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号 终端产品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 备注
1 标段一 百兆WiFi中继器(WiFi放大器) 30000 台
2 标段二 双频千兆外置型AP(路由器) 65000 台
3 标段三 单频百兆外置型AP(路由器) 35000 台
4 标段四 单频无线电力猫(一母一子) 15000 对
5 标段五 POE供电交换机+三个AP面板 5000 套
1.3 交货地:终端产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终端产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①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60元/台(含税价);
②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140元/台(含税价);
③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80元/台(含税价)
③标段四最高投标限价:<300元/对(含税价);
④标段五最高投标限价:<360元/套(含税价)。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注册资本要求:
2.2.1制造商注册资本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2代理商注册资本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2.2.1制造商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标段二、三、四投标人所投终端产品型号须符合“中国电信市场业[2017]155号文(关于下发第五期智慧家庭e-link组网终端列表的通知)”的要求。
2.2.2代理商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终端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②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标段二、三、四投标人所投终端产品型号须符合“中国电信市场业[2017]155号文(关于下发第五期智慧家庭e-link组网终端列表的通知)”的要求。
2.3 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彩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②同时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6 终端产品测试
投标人所投终端产品必须进行测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视频运营部和网络监控维护中心出具的终端产品测试结果报告及测试结论原件。(注:①投标人所投终端产品型号须与测试结果报告及测试结论中的产品型号为同一产品型号;如出现不一致,则视为测试结果报告及测试结论无效。②测试结果报告及测试结论均须由测试部门加盖公章且测试人员签字确认;如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字,则测试结果报告及测试结论均视为无效。③所投终端产品必须于招标公告报名截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将测试终端提交测试部门,送测终端产品型号须与投标人所投终端产品型号为同一产品型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测试终端产品,则视为无效投标。④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送测终端产品必须支持E-link协议。)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2.1-2.2项内容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测试
6.1 投标终端产品需进行样品测试,投标人须提供2台所投终端产品进行送样检测,由招标人进行统一测试。测试地点、测试内容及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g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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