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2018年光路开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2018年光路开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25N0520 )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委托 新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600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2.2 服务内容:
中标人根据工单系统派发的工单内容,按时限完成端到端全程路由跳纤作业,全程光路测试,打印粘贴标签,资源系统维护(动态录入)。
详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投多个标段的应分标段应答。但最多只能成为1个标段的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
序号 标段 预计服务地点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价) 中标人数量
1 标段一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吐鲁番、博乐、奎屯、克拉玛依、塔城 250 1
2 标段二 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 200 1
3 标段三 哈密、阿勒泰、伊犁、库尔勒 150 1
合计 600
2.5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1)端到端开通(含上行开通):
开通时间<4小时(含):<50元/单;
(2)下行开通
开通时间<4小时(含):<30元/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光缆线路维护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6项目团队要求:
3.6.1本项目每个标段中单个地州须至少配置5名持有电工证的人员、5名持有登高证的人员。
3.6.2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7年1月以后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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