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机组A修氨罐清洗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机组A修氨罐清洗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机组A修氨罐清洗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技术招标文件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
合格条件 |
1 |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
应具有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物理清洗D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
3 |
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
4 |
应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涵盖范围均包括:电厂、石化、矿业脱硝系统氨区整套设备的清洗、检修及相关管理活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5 |
应具有近五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液氨储罐清洗检修等相关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6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 |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8 |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
9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
10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
11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12 |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
13 |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04月12日9:00起至2018年04月18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费:5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