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裕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深度处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的委托,就矿井水深度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裕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深度处理设备项目
1.2 招标编号:0632-1820HW2L0601
1.3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项目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裕兴煤业有限公司
1.5 招标范围:矿井水深度处理设备(1套),处理能力100m3/h,包含产品的设计、采购、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技术标准要求,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为准。
1.6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清点完毕,经外观检验合格且到货设备资料齐全后付至到货总价的60%,同时卖方出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到货总价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经买方有关部门确认后支付(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供货、安装和实施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2.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录平台完成“申报注册”,并将平台要求准备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整理成册后递交至平台。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周六日正常上班。
3.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3.4.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4.2 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3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3.5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5月3日15:00(北京时间)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