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创意天地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创意天地分布式能源站增加2台离心式冷水机组项目循环水冷却塔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武汉创意天地分布式能源站循环水冷却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华电创意天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4MW级内燃发电机组2台离心式冷水机组及配套系统工程。方形横流式超低噪音玻璃钢冷却塔;冷却塔采用单元组合式有风机冷却塔组合,共2组,离心式冷水机组对应单组冷却能力1000m3/h(由5台200 m3/h的模块组成),共2组。包括设计、供货、在招标方指定地点卸货、安装、调试(包括远程控制系统调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期内保修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6/ 18-SB-0201 |
循环水冷却塔采购 |
1、湖北华电创意天地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创意天地分布式能源站增加2台离心式冷水机组项目-冷却塔采购项目 2、冷却塔2组,单组冷却能力1000m /h,工作内容为2组冷却塔(包括塔体结构、底盘、集水缸、框架、电动机、传动装置及风机、风扇网、配水系统、填料、安装维修扶梯及扶梯护笼(扶梯与扶梯护笼要求采用热镀锌材料制作)、检修门、控制柜、仪表、接口反法兰及紧固件等)的设计、供货、在招标方指定地点卸货并吊装、组装就位至基础上、完成安装、调试(包括远程控制系统调试)、培训、质保期内保修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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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重新招标,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若为国内代理商投标,则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3、投标人所投冷却塔产品型号必须通过CTI(美国冷却技术研究协会)认证或JCI(日本冷却塔工业会) 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玻璃钢冷却塔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热力性能检测值应不小于100%)。
4.4、投标人需提供3年20台以上同容量横流塔(单塔水量≥200m3/h)、3年内至少有2个与本能源站条件相似的循环水系统横流塔的使用业绩(尤其是具有多热源影响的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出具用户证明。
5.5、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国内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6、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7、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8.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9、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1.11、投标人在武汉必须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12.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04-13 09:00到2018-04-18 16: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