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热网除氧器采购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渭南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本工程建设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及发电机励磁系统,并预留扩建条件。厂址位于渭南市西北部,渭河以北3.5km,省道108公路以西 1km,距渭南市中心约12km(直线距离),公路交通运输十分便利。工程计划于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投产。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供应商均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热网除氧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热网除氧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如有)、型式试验报告(如有)、检测报告(如有)等,符合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8、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合同纠纷、诉讼、行贿受贿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方式投标。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A1、A2类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和A1、A2类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证,2012年1月1日(以投运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3个项目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4月12日9时00分到2018年4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12日9时00分到2018年4月18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公告第三项要求的材料);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2.招标文件费: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