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二期供水水源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二期供水水源提升泵站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1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宁东镇。
2.2本次招标内容:建设泵站厂房建筑面积为864.50平方米,采购水泵电机、电气设备、阀门及泵站其他对应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等;采购并施工DN1600的输水管线约1公里。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施工(PC)总承包,Ⅱ标段监理。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Ⅰ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施工(PC)总承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证书,近三年(2015-2017年,下同)有同类工程业绩(20万方/天的泵站施工,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三证齐全,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且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提供证件且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缴纳的社保为准)。
Ⅱ标段监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宁夏水利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证书,且近三年(2015-2017年,下同)从事过同类工程(20万方/天的泵站施工,下同)监理业绩,拟任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有承担过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总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拟投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缴纳的社保为准)。
3.2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均可),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登录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