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2018-2019 年度)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2018-2019 年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2018-2019 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2018-2019 年度))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注册资金不少于 人民币 200 万元;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且无 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4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
7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 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 录。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
时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 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 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 2018 年 4 月 16 日 9:00 起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 17:00 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报名 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 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 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 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资格预 审文件费:826 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