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一批国际招标(硅片分选设备、大光斑量子效率测试仪设备、高效IV测试仪设备、丝网印刷机设备、组件功率测试仪设备)招标公告[变更]
对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一批国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2招标范围
序号 |
价格(元) |
||||
1 |
0754-184HHSD18GJZ/01 |
硅片分选 设备 |
2套 |
2000元人民币或300美元 |
对清洗后的单晶硅片进行外观及电性能检测和分选,并依照使用者的条件进行分类,同时适用于156.75mm×156.75mm、160mm×160mm硅片,产能≥7000片/小时,设备开工率≥97﹪,碎片率≤0.1%。 |
2 |
0754-184HHSD18GJZ/02 |
大光斑量子效率测试仪设备 |
1台 |
2000元人民币或300美元 |
适用电池片尺寸:156规格、156.75规格、160规格及M4规格电池片;适用小组件尺寸:不小于300×300mm;光斑尺寸与均匀度:小光斑尺寸<1mm×5mm, 大光斑尺寸>165×165mm,光斑均匀度<5%;测试准确性(与fraunhofer ISE标片差异)≤0.5%;测试再现性(机台间的测试差异)≤0.5%;测试重复性(变异系数):小光斑EQE/IQE/反射率:300-400nm:<0.5%,400-1100nm:<0.25%;大光斑EQE/SR:300-400nm,1000nm–1100nm:<1%,400nm-1000nm:<0.25%;透射率:300nm-400nm:<0.5%,400nm-1100nm: <0.25%;单次测试时间<90s(10nm,300-1200nm); 设备稳定性:正常运行时间>99%;破片率:≤0.5‰。 |
3 |
0754-184HHSD18GJZ/03 |
高效IV测试仪设备 |
1台 |
2000元人民币或300美元 |
能够测量常规P型电池(2-5主栅)、PERC电池、N型电池如N型双面、HIT电池等,主机IV系统除上述常规测试台外,还需预留无主栅电池、背接触式IBC/HIBC电池平台安装接口。配备无主栅电池测试夹具,有IBC/HIBC夹具配套能力(注:要求测试台兼容或者可以互换使用),最高测试效率:≥25%。 |
4 |
0754-184HHSD18GJZ/04 |
丝网印刷机设备 |
2台 |
2000元人民币或300美元 |
用于125mm×125mm、156mm×156mm、156.75mm×156.75mm,160mm×160mm规格的硅片,可印刷电池片最大面积不小于210*210,可印刷硅片的最小厚度不大于120μm,可对常规单多晶太阳电池及高效太阳电池如PERC、HIT、IBC、HIBC等的金属电极栅线进行印刷制备的丝网印刷机 |
5 |
0754-184HHSD18GJZ/05 |
组件功率测试仪设备 |
1台 |
2000元人民币或300美元 |
1.接入电源系统参数:电压:380V、相数:3相、频率:50Hz/60Hz。2.适用范围:可同时适用6×10片、6×12片规格P型高效太阳电池组件、N型高效太阳电池(包括HJT电池、IBC电池、HBC电池等)组件、双面双玻组件电性能测试,且为脉冲、测试温度可调节、可同时满足组件光致衰减、绝缘、耐压测试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 :0754-184HHSD18GJZ/01 硅片分选设备 :
*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7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40万美元/35万欧元(国外投标人)以上。或者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提供类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金功能的相应称谓及对应金额。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世界知名银行出具的2017年6月份以后的资信证明。
*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的标准认证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5. 业绩 生产企业:投标人自2015年起供货业绩为2台套及以上硅片检测分选设备,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设备验收单。
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该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人员。
7.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具有独立设计本次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具有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具有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招标编号 :0754-184HHSD18GJZ/02 大光斑量子效率测试仪设备:
*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国外设备制造商对于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投标,国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国外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为80万人民币及以上等值外币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代理商投标,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15万美元/10万欧元及以上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国外投标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授权书。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并提供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世界知名银行出具的2017年6月份以后的资信证明。
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的标准认证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 10台/套及以上大小光斑兼具的QE测试仪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该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人员。
7.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具有独立设计本次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具有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具有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招标编号 :0754-184HHSD18GJZ/03 高效IV测试仪设备:
*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国外设备制造商对于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法人资格。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75万美元/60万欧元以上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国外投标人);国外设备制造商对于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75万美元/60万欧元以上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国外投标人)。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世界知名银行出具的2017年6月份以后的资信证明。
*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不限于)资质文件(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5)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的标准认证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5. 业绩 投标人3年内与本次投标同型号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台(套)。提供至少运行1年的用户运行证明及供货合同复印件并。
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该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人员。
7.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具有独立设计本次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具有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具有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招标编号 :0754-184HHSD18GJZ/04 丝网印刷机设备:
*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国外设备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法人资格。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100万美元/80万欧元以上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国外投标人);国外设备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100万美元/80万欧元以上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国外投标人)。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世界知名银行出具的2017年6月份以后的资信证明。
*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不限于)资质文件(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5)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的标准认证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6)提供CE认证。
*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向光伏行业组件生产量为1GW以上的客户提供过15台及以上同型号具有二次印刷功能太阳电池丝网印刷机设备,提供至少运行1年的用户运行证明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该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人员。
7.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具有独立设计本次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具有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具有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招标编号 :0754-184HHSD18GJZ/05 组件功率测试仪设备:
*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国外设备制造商对于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设备制造商投标:国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为75万元及以上,国外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75万人民币及以上等值外币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代理商投标: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国内投标人)或15万美元/10万欧元及以上或国际银行出具的相应资信证明(国外投标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授权书。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应提供世界知名银行出具的2017年6月份以后的资信证明。
*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不限于)资质文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5)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的标准认证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6)提供CE认证
*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10台/套及以上相同型号的组件功率测试仪的供货业绩,且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该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人员。
7.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具有独立设计本次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具有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具有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