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HNZB2018-04-031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延安电厂运煤道路及厂区道路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能延安电厂运煤道路及厂区道路施工。
范围: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厂外运煤道路、进厂道路、厂内道路及雨排水管涵系统施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华能延安电厂运煤道路及厂区道路施工工程招标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需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申请人201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5项类似工程的业绩(至少有2项大型工厂厂内混凝土道路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6申请人应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7申请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3年至少具有 2个同类项目业绩。
3.8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申请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1中标人如为外省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进陕施工备案手续。
3.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3.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18日9时00分到2018年4月24日17时00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