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投标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华能新能源蒙西分公司华能武川县10MWp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地处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距武川县48公里,距呼和浩特市市约120公里。
工期:计划施工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具体已甲方通知为准。
范围:完成华能武川县10MWp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征用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具备草原主管部门要求的编制资质)并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包括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现场验收评审,协调审批流程,完成征占用草原手续逐级报批、取得相应草原监管机构征占用草原相关文件,并最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
规模:建设规模10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一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 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1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1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6、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社保缴纳相关材料证明。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咨询类丙级资质且符合草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18日9:00起至2018年5月7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9日9:0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