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西宁热电厂厂外运煤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概况
西宁热电厂区运煤道路由于重型运煤车辆行走频繁,造成道路面开裂和边坡滑坡及开裂,严重影响运煤车辆、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为彻底解决该问题,避免因道路损坏而影响汽车煤进厂,考虑对厂区西门至电厂入口整条运煤道路进行破除和恢复,对道路西侧边坡进行整修,同时对道路排水系统进行完善。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运煤道路混凝土路面的破除和外运1750立方米,路面基层砂砾石的挖除和外运8000立方米,3:7灰土垫层铺设4000立方米,水稳层铺设3200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的铺设840立方米,路缘石的挖除和安装2000米;塌陷毛石边坡的拆除1500立方米,混凝土挡墙的施工250立方米;砖砌挡墙拆除和新建80立方米,道路排水沟施工300米,道路雨水井修筑8座,雨水管道铺设60米。全厂运煤道路共计1km,平均宽度7米。包括路基路面工程、边坡工程和排水工程。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项及以上(每个项目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业主评价良好,以合同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18日09:00起至2018年4月27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09:00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9日0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