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一标段:采购草籽垂穗披碱草64700公斤(含长途运输费);
二标段:采购草籽垂穗披碱草70600公斤(含长途运输费);
三标段:采购草籽垂穗披碱草64700公斤(含长途运输费);
四标段:采购草籽青海中华羊茅30000公斤(含长途运输费);
五标段:采购草籽青海冷地早熟禾30000公斤(含长途运输费);
六标段:宁秀乡尕强村(夏季草场)、赛日旺村(宁张)、乎角日村(尕干果)、红城村(宁秀切吾)、智格日村(宁秀)、措夫顿村(昂仓、拉曲、措旦、塔日哇)、尕日当村(代日龙、下塔)、赛日庆村(杂龙、宁秀俄)、拉格日村(多禾拉郎)、尕强村(吾么德)半人工草地施工23500亩;
七标段:王家乡叶金木村(宁赛日)、团结村(拿果)、红旗村(角合干)、旗龙村(卡材日、优龙、夏季草场),泽曲镇夏德日村(夏德日滩)、夸日龙村(多代河)、俄果村(阿罗雄)半人工草地施工22500亩;
八标段:和日镇吉龙村(吉地)、和日村(那仁、头肉、赛日龙西玛)、环科日村(吉地雄、叶赵),麦秀镇尕让村(拿木甲)、共庆村(斜丐)半人工草地施工27000亩;
九标段:和日镇叶贡村(直干木沟)、直干木村(吉地果、宁张雄)、智麻日村(姚罗)、唐德村(多科滩)、夏拉村(昂仓、叶贡多德合)半人工草地施工27000亩;
十标段:王家乡叶金木村(宁赛日)、团结村(拿果)、红旗村(角合干)、旗龙村(卡材日、优龙、夏季草场),宁秀乡尕强村(夏季草场)、赛日旺村(宁张)、乎角日村(尕干果)、红城村(宁秀切吾)、智格日村(宁秀)、措夫顿村(昂仓、拉曲、措旦、塔日哇)、尕日当村(代日龙、下塔)、赛日庆村(杂龙、宁秀俄)、拉格日村(多禾拉郎)、尕强村(吾么德),麦秀镇尕让村(拿木甲)、共庆村(斜丐)采购有机肥1089吨(含长途运输费);
十一标段:和日镇吉龙村(吉地)、和日村(那仁、头肉、赛日龙西玛)、环科日村(吉地雄、叶赵)、叶贡村(直干木沟)、直干木村(吉地果、宁张雄)、智麻日村(姚罗)、唐德村(多科滩)、夏拉村(昂仓、叶贡多德合),泽曲镇夏德日村(夏德日滩)、夸日龙村(多代河)、俄果村(阿罗雄)采购有机肥1111吨(含长途运输费);
十二标段:围栏采购及安装100000米(含长途运输费);
2.3交(工)货期: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五标段:草籽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本次采购全部采用断芒、精选、定量包装的牧草种子(要求具有省内外种子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含)以后的种子(垂穗披碱草、青海冷地早熟禾、中华羊茅)质量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六至九标段:半人工草地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现有机械能力证明、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十标段至十一标段:有机肥采购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或代理商必须具备:(1)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和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2)有机肥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是有机肥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并持有有机肥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3)在近几年有机肥招标及政府采购中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十二标段:围栏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围栏)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围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5月11日0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