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均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三个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同仁县隆务镇唯哇村北侧隆务河西岸阶地上,终点位于西卜沙互通立交,路线全长14.24km,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起点连接西宁南绕城公路,主线起点位于平安西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平张路平交口东延接口,路线全长10.854公里,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乐都区洪水镇下街村东,终点位于东庄村。路线全长46.643km,主线一般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HJBH |
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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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计量认证证书。
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3)近五年内(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和一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4)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作的需要;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②已经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环境监理单位,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计量认证证书;
⑤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⑥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近五年(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4日10时00分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