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付款条件:无预付款,采用货款分期支付形式,结算完成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每月以此类推,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投标人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二。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并提供最近两年的合格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不具备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请进行说明)
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投标物资最近两年在同类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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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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