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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炉头烟除尘装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9     浏览:0    
核心提示: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炉头烟除尘装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炉头烟除尘装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炉头烟除尘装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炉头烟除尘装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第一次已报名成功的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2.2项目编号:0676-076018Z07178。
2.3项目概况:
恒坤化工现有2座5.5米ZHJL5552D型65孔侧装捣固焦炉,设计产能130万吨/年,因设计缺陷,现存在装煤、推焦冒烟现象,导致公司环保压力大,工人操作环境恶劣,易出现环保事故,严重制约车间的正常生产。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日益提高,焦炉装煤、推焦冒烟的治理工作也迫在眉睫,为实现公司的清洁生产、装煤、推焦操作时不再出现冒烟现象,保证公司顺利达产,决定对焦炉炉头烟进行综合治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出具一期130万吨/年焦炉炉头烟治理改造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改造所需设备根据投标人设计方案确定,并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及安装。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90天内完成全部内容和调试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成套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应业绩;
3.5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 4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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