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厂界降噪墙、冷却塔区域降噪墙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述
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工程采用一期工程燃煤机组拆除后的自然循环冷却塔作为其冷却塔。一期工程2座自然通风冷却塔位于一期工程厂区南侧(王四营北路)南北纵列布置,紧邻三期工程的西侧。其中南侧水塔距离南厂界最近距离6m,距东侧厂界围墙最近处73m。南侧塔的南侧和东侧厂界执行4a类标准,北侧塔东侧厂界执行1类标准。
项目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
华能北京热电厂一期自然循环冷却塔南侧厂界和东侧厂界9米高吸隔声屏障施工,南侧声屏障长度260米,东侧声屏障厂259米;北侧塔进风口东南侧150°区域采用10米高度吸隔声屏障;南侧塔进风口东北侧60°区域采用进风口10米高度吸隔声屏障。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投标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6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7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4月17日17:00起至2018年4月23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