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服务期限:2年,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招标范围
3.1负责公司办公区员工食堂场所、厨房设备、餐具物品等管理;
3.2负责主、副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服务,按照发包方提供的就餐人数及餐品标准向发包方员工提供优质早、中、晚餐主、副食品。
3.3负责食堂水、电、燃气、暖气等费用;
3.4负责提供公司职工食堂服务,配备食堂服务人员及食堂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申请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技术规格书、合同条款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资金、技术、采购、组织及管理能力;申请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申请人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包含餐饮服务或正餐服务的有关经营范围;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大厨师应持有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厨师(即中式烹调师)技师(即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二厨师应持有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厨师(即中式烹调师)高级(即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面点师(即中式面点师)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面点师高级(即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食堂服务人员均应具有健康证书。
4.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不满3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申请人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申请人未处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被吊销、被责令停业整顿、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等1种或多种状态;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或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申请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被冻结等1种或多种状态,申请人未处于破产状态;申请人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5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到检察院进行申请人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截止到查询日之前10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通过检察院官方网站在线查询并下载的,须提供告知函的彩色打印件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时提交正本查询结果、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导致废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4.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4.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愿意参与的申请人少于10家(含)时,不再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向所有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愿意参与的申请人多于11家(含)时,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2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多于10家(含)时,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量化评分,最终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含)。
5.3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直接出售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所有愿意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