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石化炼油部航煤临氢脱硫醇装置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空气预热器所需空气预热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514-4801-709-B1
2.项目内容:上海石化炼油部航煤临氢脱硫醇装置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空气预热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气预热器\2800×2300×11000 LY-EF-7101 Q235B+耐热玻璃 1.00 台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6月30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具备近5年内石油石化行业同类结构空气预热器五套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需提供同类结构空气预热器至少一套的技术协议。 2.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ISO9000/14001/18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连续三年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4、2015、2016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2.本次招标空气预热器为高温段钢板式+低温段玻璃平板式,且低温段换热板应采用平板式耐热玻璃材质,应具备抗露点腐蚀能力并必须满足技术询价书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3.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4月19日8:00时至2018年4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