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次招标所需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5-184116602906
招标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苏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包括设备的供应、制造、测试、运送、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境内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境外投标人应提供在当地的注册文件); 2)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计算); 3) 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作为被告败诉(按附件6-3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 投标货物必须是全新设备,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投标货物作明确说明(包括生产年份和序列号); 5) 投标货物须为成熟产品,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运行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按附件6-3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6)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半导体行业内,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年销售量须不低于20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基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半导体的晶圆代工领域内,市场占有率大于50%,需提供相应客户清单及证明资料(按附件6-4格式提供实际装机数据和客户信息); 7) 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的介绍); 8) 投标人或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建有备件库,满足备件48小时内抵达项目现场的要求(提供备件库的地址、备件库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9)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获得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授权书,并且代理资格直至该项目结束;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在国家商务部指定的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网上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为: //)上完成有效注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1-1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1-2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RMB 1,000.00)或壹佰伍拾美元(USD 150.00),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伍拾元人民币(RMB 50.00);国外邮购须另加伍拾美元(USD 5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3-06 11: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