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曲阜电厂生产水源为:尼山水库地表水、城市中水。排水主要有化学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主厂房杂排水等。电厂产生的废水按照水质特征分类处理后,综合循环利用。对中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对循环水排污水进行脱盐处理,其中淡水回用,浓水补充至脱硫系统继续使用,实现循环水排污水不外排或达标排放,改造生活污水、新建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合格后回用;加强水务管理,增设计量仪表,完善全厂用水量监测能力,优化全厂用水管道改造。
1.2 招标范围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初步设计。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1亿)。
2.2.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2.4投标人2015年至今应具有3项(含3项)及以上不低于200MW(含200MW)机组火电厂废水综合治理改造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19日8:30起至2018年4月27日17:30止, 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