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电厂至发电集控中心集控网安全II区非实时及监控网安全I、II区防火墙改造招标公告
五凌电力电厂至发电集控中心集控网安全II区非实时及监控网安全I、II区防火墙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必要性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2014年14号令及国能安全【2015】36号文中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2017年华中网调、湖南省调在对五凌电力公司直调电厂及发电集控中心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工作中明确提出了:电厂及发电集控中心集控网安全II区防火墙应改造为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装置,监控网安全I/II区防火墙应满足白名单方式。本项目是根据国网安全防护要求将五凌电力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及所属直管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集控网安全II区非实时防火墙改造成纵向加密装置并更换监控网安全I/II区防火墙满足白名单防火墙功能要求。
现集控中心及电厂集控网安全II区和监控网安全I/II区防火墙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求,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法选择投标人。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B1包:电厂至发电集控中心安全II区非实时防火墙改造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将五凌电力集控中心及12个水电厂的集控网安全II区防火墙(共13台)改造为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装置(共26台)。其中集控中心作为主站,电厂作为从站,实现集控电能计量、保护信息子站、水情等集控生产非实时业务的通讯。该项目是在维持现有集控中心及电厂集控非实时业务通讯及网络结构的前提下,新增26台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以替换原有的防火墙。对新加密装置进行统一选型、采购、运输、现场安装、网络通讯规划、设备现场调试,实现电厂与集控中心的非实时业务网络对接等服务。满足五凌公司集控非实时业务通讯及国网安全防护相关要求。
新增的26台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分配如下:
序号 |
单 位 |
纵向加密 装置数量 |
供货地址 |
1 |
五强溪电厂 |
2 |
怀化市沅陵县五强溪镇五强溪大坝 |
2 |
碗米坡电厂 |
2 |
湘西州保靖县碗米坡电厂 |
3 |
白市电厂 |
2 |
黔东南州天柱县白市电厂 |
4 |
挂治电厂 |
2 |
黔东南州锦屏县挂治电厂 |
5 |
洪江电厂 |
2 |
怀化市洪江区洪江电厂 |
6 |
凌津滩电厂 |
2 |
常德市桃源县凌津滩电厂 |
7 |
马迹塘电厂 |
2 |
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电厂 |
8 |
托口电厂 |
2 |
怀化市洪江市托口电厂 |
9 |
三板溪电厂 |
2 |
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板溪电厂 |
10 |
株溪口电厂 |
2 |
益阳市安化县株溪口电厂 |
11 |
东坪电厂 |
2 |
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 |
12 |
近尾洲电厂 |
2 |
衡南县近尾洲镇 |
13 |
集控中心(中心站) |
2 |
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188号 |
总计数量 |
26 |
2.2.2 B2包:发电集控中心和电厂安全I/II区防火墙改造。此项目是将现有的集控中心及11家电厂监控网安全I/II区防火墙(共计12台)更换为白名单防火墙(共计12台),满足集控中心及电厂监控安全I/II区原通讯业务及国网安全防护相关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选型、采购、供货、安装、网络规划、参数配置、现场调试及业务割接,并应派遣健康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项目施工,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生产运行。并负责对发包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改造的12台白名单防火墙分配如下:
序号 |
单 位 |
数量 |
供货地址 |
五强溪电厂 |
1 |
怀化市沅陵县五强溪镇五强溪大坝 |
|
2 |
碗米坡电厂 |
1 |
湘西州保靖县碗米坡电厂 |
3 |
白市电厂 |
1 |
黔东南州天柱县白市电厂 |
4 |
挂治电厂 |
1 |
黔东南州锦屏县挂治电厂 |
5 |
洪江电厂 |
1 |
怀化市洪江区洪江电厂 |
6 |
凌津滩电厂 |
1 |
常德市桃源县凌津滩电厂 |
7 |
马迹塘电厂 |
1 |
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电厂 |
8 |
托口电厂 |
1 |
怀化市洪江市托口电厂 |
9 |
株溪口电厂 |
1 |
益阳市安化县株溪口电厂 |
10 |
东坪电厂 |
1 |
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 |
11 |
近尾洲电厂 |
1 |
衡南县近尾洲镇 |
12 |
集控中心 |
1 |
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188号 |
总计数量 |
12 |
2.3工期要求
2.3.1 B1包:工期 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9月30日
合同正式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现场详细勘测、编制项目整体网络规划、实施方案、功能测试方案、新老系统平稳切换施工方案并通过发包人审批。
合同正式生效后3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负责将合同设备全部发往长沙五凌公司五凌电力生产调度大楼十楼机房,招标、投标双方共同开箱验货、投标人进行设备安装测试及调试。
合同正式生效后7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集控中心及所有电厂纵向加密装置的调试后安排技术人员赴各电厂进行现场安装。26台设备全部投入运行,发包人确认后进行初步验收。
合同设备连续试运行满30天无任何故障,发包人确认后可竣工验收。
2.3.2 B2包:工期 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9月30日
同正式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现场详细勘测、编制整体网络规划、设计方案、功能测试方案、新老系统平稳切换施工方案并通过发包人审批。
合同正式生效后3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负责将新合同设备分别发往发电集控中心及各电厂,双方共同开箱验货、投标人进行设备安装测试及调试。
合同正式生效后7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所有电厂及集控新防火墙安装及调试及业务切换工作,集控中心和电厂确认后进行初步验收,并进入试运行期。
13台防火墙连续试运行满30天无任何故障,发包人确认后可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B1、B2包共用)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资质条件
3.1.2.1投标人应具备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 资质。
3.1.2.3投标人应具备长沙市本地化及时服务能力,发生应急故障后能快速到现场服务(需提供证明材料)。
3.1.3施工业绩:近2年内具有5个及以上电力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设计、维护、集成、项目实施案例(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总价、应用情况、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1.4财务状况
3.1.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1.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1.5施工设备
3.1.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1.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1.6项目经理
3.1.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2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1.6.2应有5年以上项目负责经历,近2年内负责过5个及以上电力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设计、维护、集成、项目实施案例(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1.7主要技术人员: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现场技术人员应包含至少3年同行业工作经验以上的工作2名,参与过5个及以上电力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设计、维护、集成、项目实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采纳)。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
3.4.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