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第二十批集中招标(河南公司焦作丹河电厂大型储灰系统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
立项情况: 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沁阳发电分公司建设大型储灰系统的请 示》(国家电投河南沁电﹝2018﹞4 号)的批复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厂址位于焦作市所辖的沁阳市西北部,东距焦作市约31.5km,东南距沁阳市约10.5km。厂址北侧紧邻焦柳铁路,南侧距焦克公路约100m。
建设规模: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项目整体进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工程暂定第一个库2018年11月1日投入运行,2018年12月31日全部竣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8-HD-GJDT-0000-1-0024-1/1 |
河南公司焦作丹河电厂大型储灰系统EPC工程 |
3×8万立方米钢制储灰仓整个系统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监造、催交、仓储、施工、安装、单体调试、整体试运行服务(含培训)、性能和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不包括:工程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卷《技术文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工程暂定第一个库2018年11月1日投入运行,2018年12月31日全部竣工。 |
3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河南公司焦作丹河电厂大型储灰系统EPC工程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方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 投标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不得有失信或黑名单记录。 11.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3月~至今)不得存在一次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近1年内不得存在1次较大及以上事故;近1年内在招标人所属系统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投标单位或分包商)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自2013年1月起具有不少于2个已投运且单项合同额超过1亿元的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文件)。 4.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同等规模项目及以上工程施工管理业绩。 5. 投标人拟派安全监察部主任及专职安全员要求: 安全监察部主任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三、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和成熟、性能优良、经济适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维护方便等方面的要求,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部分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若能满足上述要求也可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外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或保证。对中方自主开发的技术,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有运行业绩。 2. 投标人必须是业绩良好,具有先进、成熟技术,设计、制造、成功运行的厂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