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十里冲风电场风机及塔筒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里冲风电场风机、塔筒吊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a) 工程概况
十里冲风电场工程位于永州市蓝山县境内,距蓝山县城区公路里程约为18km,场址区域有效山脊长度约为8.6km,场址总面积约9.2km2,海拔高度在761m~1151m之间,风电场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4台GW108/2000VP、9台GW115/2000VP、12台GW121/2000),总装机规模为50MW。工程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
本风电场各风机布置比较分散,风机分布于各山顶或山脊上。场内道路分散且线路较长,边坡开挖土石方较多。发包人在省道S216南风坳隧道口附近设置转运场,转运场-风电场场内道路入口运输距离约为15km(S216省道),风电场场内道路运输距离约为7km~12km。
b) 招标范围
湖南省蓝山县十里冲风电场:
1) 塔筒(不含基础环)、主机设备(含机舱、发电机控制柜等)、轮毂、叶片各25台套的组装及吊装,塔筒楼梯基础施工;
2) 风机及塔筒所有附属设备安装,塔筒内电气设备(含塔筒内接地)及电缆/光缆安装及塔筒门外爬梯基础施工;高强螺栓需第三方检测,严格按照最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规范塔筒吊装工序中高强螺栓复检,包括但不限于:高强螺栓的材质化学成分检测、高强螺栓连接副的抗滑移系数、抗扭系数、紧固轴力检测等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
3) 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叶片的场内转运及多次转运(采用塔筒转运车(带后轮转向)、叶片举升转运车(带后轮转向)等特种设备)、辅助牵引及在场内可能发生的临时堆存的装、卸车及保管;
4) 设备的卸车(主要包括风机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的卸车)、现场保管、吊装过程中设备的保护及保管(含提前吊装两节塔筒时的防潮保护工作等),卸货吊车需根据现场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提前进入转运场卸货;
5) 道路施工完成后,进行塔筒转运车(带后轮转向)、叶片举升转运车(带后轮转向)的空车场内道路试车。在吊装施工期间,对道路、平台进行简单、必要维护;
6) 根据场内道路条件及现场踏勘情况,编制塔筒、叶片场内转运的专项运输方案,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确保塔筒、叶片及其附属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各风机平台;并针对每一个风机平台编制专项吊装方案,确保每台机组整机吊装顺利实施,重大专项施工方案须经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c) 接口关系
1)由承包人负责对风机基础环平整度进行测量,检验其是否满足风机机组供货商的要求,检验时应有发包人、监理人、风机基础施工承包人和风机机组供应商代表参加。如基础环平整度不满足要求,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进行处理。
2)变频柜与箱变的连接电缆(光缆)施工由其他承包人负责。
3)塔筒转运及吊装前,承包人应仔细检查塔筒是否存在掉漆情况,如有掉漆情况应立即向发包人、监理人、塔筒厂家汇报,因承包人未发现或未及时汇报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 计划工期
a) 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58日历天。拟于2018年7月1日大件设备开始转运;拟于2018年7月15日开工(开工时间以主吊进场监理通知为准),2019年3月30日完工。
b) 节点工期
1) 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首批10台机组整机吊装;
2)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第二批15台机组整机吊装。
c)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起重设备吊装或机电安装),在近2年内具有50台及以上类似风机、塔筒(山区风电场)吊装业绩。
b)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c)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
e)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f)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