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工程引风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城发电公司)2×330MW燃煤机组采用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 18.2 -Ⅱ13型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悬吊结构、炉顶带金属防雨罩、紧身封闭结构、“∏”形布置汽包炉。
二期2×300MW燃煤机组于2001年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300MW机组分别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2月建成投产,机组编号为3、4号,3、4号机组于2010年和2011年经扩容改造, 改造后每台机组容量为330MW。每台锅炉配备两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动叶可调式轴流引风机,共4台引风机。由于3、4号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引风机需配套进行增容改造。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锅炉的4台引风机、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1.2招标范围
采购4套引风机设备(包括风机叶轮、机壳、扩压段、出口膨胀节、振动测量装置、电机、油站冷却器及其相关设备等),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0台火电机组双级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整机投运业绩,且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容量。每个业绩须附合同、技术协议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等)扫描件,供货范围至少包括:转子、机壳、扩压器、电机、测振/测温等热控设备等。
2.3投标人须为所招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方式。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诉讼证明。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04月23日9:00起至2018年0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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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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