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锅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渣系统改造项目招标-2018年05月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招标四部 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1、2号锅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渣系统改造项目。
2、工程简介: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于2009年3月建成投产,装机规模为2×350MW燃煤供热机组,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HG-1165/17.5-HM3型,亚临界、一次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1165t/h。采用MPS190-HP-II型中速立式辊子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锅炉配6台中速磨煤机,一台备用,采用缓冲箱式排渣系统。在中速磨排渣出口按顺序设置排渣气动插板阀、缓冲储渣箱、排渣手动门,石子煤转移采用人工方式。本工程拟将12台磨煤机排渣阀以下部分整体拆除,并提供12套等压排放设备的供货、安装等。
3、建设地点:
4、招标范围: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锅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渣系统改造,本工程拟将12台磨煤机排渣阀以下部分整体拆除,并提供12套等压排放设备的安装等,范围包括从磨煤机石子煤排渣阀至石子煤收集箱(含运输设备)之间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另提供2套石子煤收集箱以及随主设备供货的就地仪表及控制设备等。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供货。施工工期40天。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应满足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3年2个及以上中速磨排渣系统的施工(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为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提供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