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隔压换热站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隔压换热站土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隔压换热站土方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内容为现有设施拆除、场地清表;隔压换热站区域内土方开挖、弃土渣土运输及处理(回填土方由投标方提供临时存放地,待工程需要时回运),土方量约9.2万方;隔压换热站区域内土地平整,修建施工临时道路;地上附着物拆除,清表;临时防洪设施施工。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3.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业绩(请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和不能体现类似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9本标段设最高报价限价为180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3日9:00起至2018年4月28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23日9:00起至2018年4月27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2.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16时00分